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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不支付加班费怎么追讨?

时间:2023-06-30 08:20:08 来源:中金网

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申请加班费有什么法律依据?法律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的工资报酬的假日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如果不能安排补充休息,则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二百以上的工资报酬的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工资报酬。下面介绍国家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申请加班费的法律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必须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工人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工资的150%以上的工资报酬

(2)假日安排工人工作,无法安排补助休假的,支付工资的200%以上的工资报酬

(3)法定假日安排工人工作时,应支付工资的300%以上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工人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人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工人在假日工作,不能安排补充假期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人本人日或时薪标准的200%支付工人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人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人工资。

实行计价器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价器定额任务后,使用者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按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器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其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部分,应视为延长工时,按本规定支付工人延长工时工资。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人,不执行上述规定。

理解这些法律规定,申请加班费时,可以明确哪些规定给予加班费待遇,更有信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支付加班费怎么追讨?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但很多劳动者加班后没有得到加班费,加班后没有加班费该怎么维持呢?使用者不支付加班费应该用什么方法申请呢快车小编告诉我们,如果使用者不支付加班费,工人必须收集保存的证据,与使用者协商,通过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持权利。

1、《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工人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工资的150%以上的工资报酬

(2)假日安排工人工作,无法安排补助休假的,支付工资的200%以上的工资报酬

(3)法定假日安排工人工作的,应支付工资的300%以上的工资报酬。

2、使用者不支付加班费的维权方法: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通报;

(2)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3)经过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主张加班补贴,就本人和公司有加班的事实作证,证据主要是工作数据和其他预定加班的书面通知。工资金额的情况下,个人工资由银行代理,必须提供银行存折、银行盖章确认的工资发行清单和历史交易查询清单。签字表的复印件和工资表等,可以成为实际加班时间和工资支付中不包括加班费的直接证据。

注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使用者有义务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1)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发放。假日和假日的话,最近的工作日必须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发放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发放工资。

(2)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工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工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完成劳动任务后立即发放工资。

(3)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监督:

(1)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如果使用者有以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命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命令支付赔偿金

a、减免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的;

b、拒绝不支付工人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c、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人工资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发放产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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